加入我們私隱政策聲明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保壽險香港」或「我們」)尊重和保障您的私隱及承諾遵守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 法例第 486 章)(「私隱條例」) 的要求。本聲明適用於太保壽險香港篩選求職者和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並闡述本公司收集個人資料的原因、資料的擬定用途,可能獲提供個人資料的人士,以及有關査閱、檢視及修改個人資料的方法。本聲明中的「個人」是指資料當事人 (定義見私隱條例), 包括但不限於職位申請人、現職員工、離職員工、以及我們不時因下述目的而需要向其收集個人資料之資料當事人。

1. 太保壽險香港所收集及/或持有的個人資料

於本聲明內,「個人資料」的含義與私隱條例中的定義相同。其意包括(a)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個人有關的; (b)從該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的個人的身分是切實可行的; 及(c)該資料的存在形式令予以查閱及處理均是切實可行的數據。

視情況而定, 本公司所收集及/或持有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明號碼、聯絡資料 、銀行賬戶號碼、學歷、工作經驗及相關資料、以往工作薪酬資料及證明等。

太保壽險香港將保留您的個人資料直至達到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符合法例要求。如果太保壽險香港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以作任何用途,本公司將會採取合理的步驟,安全地刪除或銷毀您的個人資料。

2. 未能提供個人資料的影響

職位申請

如未能提供部份或全部個人資料,可限制或甚至導致太保壽險香港無法處理職位申請的要求。因此,我們向資料當事人就職位申請事宜而收取個人資料是必須的。

僱傭關係管理

如未能提供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可限制或甚至導致太保壽險香港無法與其繼續建立或維持僱傭關係、或處理與僱傭關係有關的事宜。因此,我們向資料當事人就僱傭關係管理事宜而收取個人資料是必須的。

3. 太保壽險香港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

視情況而定,以下為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的目的:

  • a) 評估職位申請人是否適合擔當其申請職位之職務;
  • b) 釐定將與職位申請人商討的報酬、花紅及福利;
  • c) 與獲選職位申請人商討僱用事宜及任命審批;
  • d) 調整及為在職或離職僱員提供福利、薪酬或補償;
  • e) 為建立及管理員工記錄、薪酬表以及登記福利計劃;
  • f) 監督及管理太保壽險香港及僱員工作及安排;
  • g) 維持、檢討及發展太保壽險香港、其母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保壽險」)及其集團總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太保集團」)(連同「太保壽險」,下統稱為「太保集團公司」)的整體人力資源安排;
  • h) 以助進行工作表現評估、晉升安排、任命審批、職業發展活動及事業發展之有關活動;
  • i) 檢討僱用決定;
  • j) 在僱員不在辦公室時聯絡該僱員;
  • k) 評估僱員的培訓及發展需要;
  • l) 以為太保壽險香港履行其合約或法定責任;
  • m) 管理僱員作出供款及/或從中受益的退休及/或強積金等計劃;
  • n) 與前僱員之僱傭關係相關之剩餘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任職證明,處理再僱用的相關申請以及退休及/或強積金計劃給付的相關事宜,以及容許太保壽險香港履行其合約或法定責任;
  • o) 確認以及分辨職位申請人及/或僱員(視情況而定)的個別身份;
  • p) 確認從職位申請人及/或僱員(視情況而定)收集所得資料的準確性;
  • q) 就與僱員所作、所遭受或以其他方式涉及的與其受僱用有關的任何索償而言,與此等索償有關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提出此等索償、就此等索償抗辯、分析、調查、處理、評估、作出決定或回應;
  • r) 進行與招聘相關的任何職能或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調查及分析;
  • s) 開展核對程序,包括統計及研究、職位申請人及/或僱員歸類及分析、維護其檔案、針對本部分所列明的任何目的進行數據對照,及建立資料庫以偵測欺詐行為(核對程序定義見該條例,但廣泛而言包括就採取對資料當事人不利行動的目的,對比資料當事人兩組或以上的資料);
  • t) 行使太保壽險香港在僱用僱員方面可能享有的任何權利;
  • u) 進行身份、破產、民事訴訟及/或信貸核查;
  • v) 確定應向僱員支付或僱員應付的任何債務金額,向僱員或向為僱員債務提供任何擔保或承諾的任何人士收取和追討任何應收金額;
  • w) 向僱員委派的任何特定工作中具體規定的目的;
  • x) 一般政策下直接關連太保壽險香港人力資源管理的其他目的(於太保壽險香港不時向僱員提供的通知、通告或其他條款及細則中訂明);
  • y) 太保壽險香港及太保集團公司進行人力資源資料統計及分析;
  • z) 執行任何與上述第(a)項至第(y)項有直接關連的其他任何用途。
4. 轉交

太保壽險香港收集的個人資料將保密處理,但可能會轉交給及向以下不論是位於香港境內或境外的任何一方披露,以作上述第 a) 至 z) 項之用途。

  • a) 太保集團公司
  • b) 保險中介人、保險公司、銀行、金融機構夥伴及醫療服務供應商
  • c) 強積金計劃管理人或經理人
  • d) 聯合推廣 / 合作品牌 / 銀行及/或金融機構夥伴
  • e) 第三方管理人、索償調查公司、公證行、醫療帳單審查公司、風險情報供應商和專業諮詢顧問;
  • f) 向我們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印刷、贖回及奬賞、研究調查、債務追收、信貸資料、數據處理、資訊科技、存置、郵遞、系統保安、醫療服務、緊急支援服務、客戶服務、收取保費和其他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以支援我們執行上述3a)至z)項人力資源管理目的;
  • g) 代表我們履行與資料當事人合約或法定責任的其他公司/第三方;
  • h) 任何適用和相關的保險業協會和聯會;
  • i) 本地及境外監管機構、政府機關及稅務機關、執法部門、法院及司法機構;及
  • j) 在收集之時告知資料當事人的其他第三方。
5.保密措施

為了確保正確使用和保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的準確性,以及防止未經授權或意外地被進入、處理、刪除或其他用途,我們已採取各種實體、電子和管理措施來保護和保障所收集的個人資料。

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之職位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會保留超過6個月的時間,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讓我們必須保留個人資料更長的時間。該等個人資料和材料將被保密處理,除非職位申請人已經接受公司的聘用,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個人資料將被轉移到職位申請人的員工人事檔案中。

申請人在錄用後,我們的政策是在僱員停止受僱後仍保留僱員的某些個人資料, 年期為七年。 該等資料為我們處理前僱員的僱傭事務所需的資料, 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工作表現評價, 處理前僱員的重新聘用申請及與退休褔利有關的事宜, 以及方便公司履行合約上或法定責任。

6. 查閱及修改

根據私隱條例,您有權要求查閱及 / 或修改由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如果需查閱及 / 或修改由我們持有的個人資料,請向我們的資料保護主任(行政人事部)作出書面要求,並送達至香港銅鑼灣希慎道33號利園一期18樓1802室。

欲索取我們有關人力資源管理的私隱政策聲明,可聯絡資料保護主任(行政人事部)以書面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