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產品 監管披露
分紅業務委員會
分紅理念
分紅實現率
分紅業務委員會
為完善公司治理架構並遵循香港保險業監管局發佈的《指引34》要求,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已於2026年1月1日正式設立分紅業務委員會。該委員會旨在就保單分紅相關事宜向董事會提供獨立、客觀的專業意見,並直接向董事會彙報工作。
分紅業務委員會的職責説明
分紅業務委員會的核心職能在於,依據明確授權的職權範圍,對分紅基金的管理進行獨立評估與專業監督。其職責具體涵蓋審查分紅政策的公平性、盈餘分配機制的合理性、基金風險狀況及資訊披露透明度等關鍵事項,以確保保單持有人獲得公平對待。保險公司必須為其提供充分的資源支援,包括資料獲取許可權與專業意見支持,以保障其有效履職。若董事會決策偏離委員會意見且可能損害保單持有人利益,委員會須向董事會提出警示並按規定向保監局報告。
分紅業務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席:區志禮先生區志禮先生是德勤駐香港的精算合夥人,擁有超過25年行業經驗,持有精算師專業資格並長期專注於人壽保險領域的精算實踐。他尤其擅長分紅業務管理,曾獨立審查分紅機制變更、評估資產份額方法並提供專業意見。此外,他在多家跨國保險公司主導了與分紅業務相關的財務轉型、流程自動化及監管報告優化專案。
成員:王明祺女士王明祺女士是一位擁有超過20年經驗的資深精算專家,長期在多家知名保險公司擔任總精算師等高級管理職務。她在分紅業務管理方面擁有深厚經驗,曾主導擬定分紅業務紅利分配方案等核心決策,並全面負責精算評估、產品策略及再保險安排。此外,她還全面負責精算評估、產品策略、財務預測及資本規劃等關鍵職能。
成員:林溢東先生林溢東先生現任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聯席行政總裁及董事會成員,擁有超過25年在香港及東南亞壽險及再保險行業的豐富管理經驗。他曾在多家保險公司擔任總精算師、業務拓展總經理及副行政總裁等重要職務。 林先生擁有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是美國精算學會院士及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會員。
分紅業務委員會年度報告
分紅業務委員會報告將於2026年12月31日前公佈。
分紅理念
分紅保險計劃為保單持有人提供分享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我們)利潤的機會。本公司分紅保險計劃的利潤會以一個合理的比例,分配予計劃的保單持有人和本公司的股東。分紅保險計劃的保單持有人可通過收取非保證紅利的方式分享可分配盈餘。基於此目標,我們制定了一套投資策略,在扣除保單開支與理賠費用后,將您所繳交的保費(包括應繳到期保費與預繳保費(如適用))投放於多種資產組合。同時,我們的目標是確保在保單持有人及本公司的股東之間,在各組別的保單持有人之間,均能公平分配利潤。
在厘定派發紅利時,我們會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因素的過往經驗及未來展望:
1
投資表現,這點會受相關資產的市場價格、投資獲得的股息及利息收入、經濟情況等影響
2
因提供身故賠償及其他保障利益引致的成本
3
全數退保、部分退保及保單失效,以及其對產品相關資產的影響
4
佣金、核保費用及行政費用等與保單有關的直接及間接支出
保單持有人可選擇將獲發的紅利存放於保單之內、用來支付保費或作現金提款。存放於保單之內的紅利能以本公司決定的紅利積存利率而累積利息。紅利及紅利積存利率皆是非保證的。銷售文件內的相關演示數值是基於當時假設估算得出,不代表其未來實際數值。其實際數值有可能因產品的實際表現,比演示數值較高或較低。
本公司在厘定紅利金額時,將根據保單特性進行合適分組,以確保紅利能公平地分配給各保單持有人。產品類型、被保人年齡、被保人性別和保單生效時長等因素的差異,皆有可能影響各保單獲派紅利金額。
本公司的財務表現與紅利金額息息相關,而財務表現可能在短期內出現較大波動。爲此,本公司可能會採取適當措施,通過將影響攤分至未來派發的紅利,來維持相對穩定的紅利派發金額,避免大幅波動。
本公司每年最少檢視紅利派發額度一次。本公司的委任精算師會根據我們的公司政策,建議實際派發紅利的金額,並由本公司的董事會批核。同時,我們的董事會主席、獨立非執行董事及獲委任精算師會就確保各方獲公平對待作出書面聲明。
分紅實現率

分紅實現率的計算是基於以下假設基礎及計算方法。此計算涵蓋分紅產品系列累積的所有相關保單,並且計算範圍截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各保單的相關保單週年日爲止。所公佈的分紅實現率旨在提供參考,以協助客戶瞭解分紅產品,有可能不完全適用於個別分紅保單的情況,且不適用於作為對保險産品未來紅利派發的準確預測指標。

計算分紅實現率的假設基礎:

  • 應繳保費已全數支付。
  • 在整個保單年期內沒有保單貸款。
  • 自保單簽發日起,投保額或名義金額維持不變。
  • 在整個保單年期內沒有現金提取。所有已派發之週年紅利、保證及非保證年金和保證紅利均根據相關實際利率於本公司積存生息;并且所有已派發之歸原紅利於本公司積存於保單内。

分紅實現率的計算方法:

  • 終期紅利的分紅實現率是指所有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實際終止的相關保單支付的非保證終期紅利總額與銷售時向客戶所展示金額的比值。為免生疑問,終期紅利的現金價值會用作以上計算。
  • 週年紅利的分紅實現率是指所有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相關的有效保單實際的累積非保證週年紅利,以及週年紅利所積存的實際利息與銷售時向客戶所展示金額的比值。
  • 非保證年金的分紅實現率是指所有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相關的有效保單實際的累積非保證年金,以及保證及非保證年金和保證紅利所積存的實際利息與銷售時向客戶所展示金額的比值。
  • 歸原紅利的分紅實現率是指所有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實際終止的相關保單及相關的有效保單實際的累積非保證歸原紅利總額與銷售時向客戶所展示金額的比值。為免生疑問,歸原紅利的現金價值會用作以上計算。歸原紅利的面值一經公佈後即可獲保證,而歸原紅利的現金價值并非保證。

請選擇產品系列

頤養天年延期年金計劃(終身)select-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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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申報年度之非保證年金分紅實現率

產品系列產品種類保單貨幣2025申報年度之非保證年金分紅實現率
頤養天年延期年金計劃(終身)年金美元保單年度1 (於2024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2 (於2023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3 (於2022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4 (於2021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5 (於2020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6 (於2019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7 (於2018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8 (於2017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9 (於2016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10 (於2015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10+ (於2014年及此前生效保單)
不適用(d)不適用(d)不適用(d)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

2025申報年度之終期紅利分紅實現率

產品系列產品種類保單貨幣2025申報年度之終期紅利分紅實現率
頤養天年延期年金計劃(終身)年金美元保單年度1 (於2024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2 (於2023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3 (於2022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4 (於2021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5 (於2020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6 (於2019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7 (於2018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8 (於2017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9 (於2016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10 (於2015年生效保單)保單年度10+ (於2014年及此前生效保單)
不適用(e)100%100%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不適用(a)

注:

由於以下任何原因,分紅實現率可能不適用(即在上表內展示爲“不適用”):

a)    該產品於此年度後推出。

b)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内,產品尚未到達第一個保單週年日。

c)    該分紅産品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之相應保單年度內沒有相關的有效保單。

d)    直至相關的保單年度,該分紅産品之相關保單於銷售時向客戶所展示的終期紅利、週年紅利、非保證年金或歸原紅利爲零。

e)    (僅適用於終期紅利)該分紅産品沒有相關保單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終止,因此本公司並未就相關保單支付任何終期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