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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香港」或「我们」)尊重和保障您的私隐及承诺遵守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 法例第 486 章)(「私隐条例」) 的要求。本声明适用于太保寿险香港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并阐述本公司收集客户个人资料的原因、资料的拟定用途,可能获提供个人资料的人士,以及有关查阅、检视及修改个人资料的方法。本声明中的「客户」是指资料当事人 (定义见私隐条例), 包括现有和未来的保单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以及根据保单指定或有权收取款项和/或其他利益的其他人。

1. 太保寿险香港所收集及/或持有的个人资料

于本声明内,「个人资料」的含义与私隐条例中的定义相同。其意包括(a)直接或间接与一名在世的个人有关的; (b)从该资料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有关的个人的身分是切实可行的; 及(c)该资料的存在形式令予以查阅及处理均是切实可行的数据。本公司所收集及/或持有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资料、家族历史、保单资料、学历、就业资料、财务资料、健康和医疗资料。

太保寿险香港将保留您的个人资料直至达到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及符合法例要求。如果太保寿险香港不再需要您的个人资料以作任何用途,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步骤,安全地删除或销毁您的个人资料。

2. 未能提供个人资料的影响

提供您的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果您不向我们提供所需的个人资料,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所需的产品及服务。

3. 太保寿险香港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太保寿险香港所持有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会用于以下目的:

  • a.处理保险产品或服务的申请及核实相关的资格;;
  • b.设计全新或加强现时太保寿险香港所提供的保险产品、服务及相关产品;
  • c.管理已签发的保单;
  • d.处理付款指示;
  • e.处理任何保险索偿;
  • f.进行统计及精算研究;
  • g.资料核对,或开展核对程序(定义见私隐条例,但广泛而言包括对资料当事人两套或更多套的资料进行比对,以采取不利于资料当事人的行动,例如拒绝申请); 内部业务及行政之用;
  • h.厘定本公司欠付您或您拖欠本公司的任何款项的金额,及执行您之责任,包括向您或任何已为您的债务向本公司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的人士追收尚欠金额(如有);
  • i.就您在本公司持有的任何帐户或本声明未来的变更发出行政性通讯;
  • j.直接推广;
  • k.进行保单检阅及需要分析;
  • l.满足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实务守则或指引规定的要求,或协助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的监管机构执法及进行调查;
  • m.在收集时列明的其他用途;
  • n.与上述任何一项直接有关的其他用途。
4. 转交

太保寿险香港收集的个人资料将保密处理,但可能会转交给及向以下不论是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的任何一方披露,以作上述第 a) 至 n) 项之用途。

  • i.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集团」)及集团内的其他公司;
  • ii. 任何进行保险及/或再保险有关业务的公司;
  • iii. 任何与太保寿险香港有合约的持牌保险中介人;
  • iv. 任何保险索偿调查人员;
  • v. 任何伙伴金融机构;
  • vi. 就业务经营关系向太保寿险香港提供行政、技术、数据处理、电讯、电脑、支付、债务追收、电话中心服务、直接推广服务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或任何第三方管理人员;
  • vii. 任何不时存在的保险业协会及联会;
  • viii. 任何提供保险及 / 或再保险相关业务的其他服务供应商;
  • ix. 任何政府部门及司法机构或监管机构;
  • x. 在收集个人资料时已通知您的任何其他团体。
5. 查阅及修改

根据私隐条例,您有权要求查阅及 / 或修改由本公司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如果您想要查阅及 / 或修改由本公司持有您的个人资料,请向本公司的资料保护主任作出书面要求,地址是香港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22楼2208室。

6. 直接推广

太保寿险香港希望就产品优惠及宣传资料与您保持联系,未经您的同意,太保寿险香港不会使用或向其它机构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作直接推广用途。

太保寿险香港会不时使用和/或提供给 (i) 太保集团; (ii) 太保集团的成员公司;和/或 (iii)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无论是否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您的姓名、住址、联络地址、电邮及电话号码(「该资料」)作直接推广以下之产品和服务:

-保险、年金、财富管理、基金投资服务、退休计划和其他金融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与健康、保健和医疗、退休养老、体育活动和会员资格、健身或类似休闲活动、旅行和交通、社交网络、媒体和医疗保健服务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和

-奖励、增加现有客户忠诚度推广或特权计划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请您向太保寿险香港的资料保护主任作出书面要求、查阅或取消使用及提供该资料作直接推广用途,地址是香港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22楼2208室。

太保寿险(香港)的中国内地私隐附录

本附录仅适用于位于中国内地的客户。本私隐附录构成太保寿险(香港)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组成部分,仅适用于位于中国内地并从香港接收我们产品及/或产品相关服务的个人客户。如本附录与本公司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的条款存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应以本附录之条款为准。

作为您的保单缮发机构,太保寿险(香港)是您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根据中国内地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您可以通过wecare@cpiclife.com.hk与我们取得联系。根据中国内地法律的要求,当我们向您提供产品及与服务时,我们可能需要就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征得您的同意。对于某些基于中国内地法律被视为敏感的个人信息,我们可能需要征得您的单独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将被收集、访问、处理、使用、存储和/或传输至中国内地以外的地区,其类型、目的、方法、权利行使方式和联系信息详见我们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如果您不同意本私隐附录,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您购买的产品, 并且无法向您提供相关的服务。

为保障安全,您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 •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 •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如您的请求将危害公共安全和其他人合法权益,或您的请求超出了一般技术手段和商业成本可覆盖的范围);
  • •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 涉及商业秘密的。

根据中国内地有关数据保护的法律,我们将基于您的同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除非您的个人信息属于以下情况:

  • • 为订立或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的;
  • • 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的;
  •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必需的;
  • • 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的;
  • •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行为在合理范围内处理的个人信息;或
  • • 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部分我们收集的您的特定个人信息属于中国内地现行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敏感个人信息,即如果被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可能对您的权益、人身或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账户、身份证件号码、医疗健康信息、生物特征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个人行踪轨迹有关的资料或未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我们收集敏感个人信息仅用于特定目的,例如签发您的保单,处理您提出的更改个人信息的要求,以及调查您向我们提交的所有索赔申请。如我们未能处理阁下的敏感个人信息,将无法为阁下提供相关的产品及/或服务。我们一般不会直接收集未满 14 周岁儿童的个人信息,但在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收集此类个人信息,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行使未成年人的权利并同意我们使用其个人信息。我们一般不会直接收集已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但在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收集此类个人信息,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行使未成年人的权利并同意我们使用其个人信息。我们采用和实施严格的保安政策,以保护阁下敏感个人信息的机密性和隐私性。

我们将在必要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以实现我们的《个人信息收集声明》和本私隐附录所述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必要目的。我们将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的因素来确定您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我们是否与您仍然维持着法律关系;我们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所要求的;以及是否涉及我们的法律地位(如适用的诉讼时效、诉讼、审计或监管调查)。阁下的个人信息此后将被安全删除或处置。除非由于法定原因我们不得不保留某些信息,否则我们将仅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度内处理该等信息且不会将其用于我们的日常业务活动。

为了管理您的保单以及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我们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的持牌保险中介人、承保人、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医疗机构例如医院、 医疗诊所以及实验室测试设施、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集团」)及集团内的其他公司、审计师、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再保险人、政府部门及司法机构、监管机构、保险业协会及联会、银行、支付结算代理人、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和索赔调查机构。目前,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位于中国内地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life.cpic.com.cn/xrsbx/) 处理,以便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其类型、目的和方法详见我们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个人信息的接收方可以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将其返还给我们,以便我们管理您的保单。我们向接收方提供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医疗信息、过去的健康记录/信息和财务信息。我们会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向接收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按照我们的指示、私隐政策以及任何其他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为我们处理此类信息。根据中国内地适用的法律法规,我们在控制、处理和传输您的个人信息和敏感的个人信息时,将采取最高的安全措施。我们还制定了自己的安全政策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

除我们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规定的访问权外,您还有权获得我们持有的您个人信息的副本、撤回对我们使用阁下个人信息的同意、有权限制或反对他人处理阁下的个人信息并有权在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时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 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已经达到或未能达到,或该个人信息对于达到该目的已无必要;
  • • 我们已停止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保留期限已届满;
  • • 您撤回同意;
  • • 我们违反了现行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您可以通过本私隐附录中列出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撤回对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同意。如果您撤回对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同意,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相关产品和/或服务。如阁下有意根据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行使阁下的任何权利,可以向本公司的资料保护主任作出书面要求,地址是香港尖沙咀广东道25号港威大厦2座22楼2208室。

如果与本私隐附录的规定不一致时,包括但不限于定义(例如敏感个人信息),则以中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其实施办法和其他网络 安全和数据保护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我们有权不时更新本私隐附录,并通过我们网站或应用平台(视具体情况而定)发布本私隐附录的更新以向您通知相关内容。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私隐附录,并同意太保寿险(香港)可按照本私隐附录所述方式处理、使用和传输本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敏感个人信息。